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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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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有什么风险 民间债权转让协议书

添加时间:2022年7月21日 来源: 成都民间借贷律师   http://www.tzszls.com/

  张黎律师,成都民间借贷律师,现执业于四川启道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债权转让有什么风险

一、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合同债权

由于诉讼时效完成只丧失胜诉权,合同的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不受法律的限制。但合同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合同债务,这种履行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这种债权是一种效力不完全的债权,虽然没有强制执行力,但是还存在着债务人履行的可能性,并且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履行仍享有保持力,所以这种合同权利仍然可以成为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

二、因可撤销行为所发生的合同债权

对于可撤销的合同,这类合同效力在撤销权期间届满前处于可撤销状态。如果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合同自然无效,合同权利的转让协议也因失去了其转让的对象而不可能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撤销权人不知道其具有撤销权而放弃撤销权,该债权还是存在实现可能的。

三、权利大小不确定的合同权利

这种合同权利虽然合同债权在转让时尚未确定,但它是可以按照一定方法确立的合同权利,因而不影响其价值的存在,当然可以转让。

四、作为权利质押标的合同权利

因为如果被担保的债务人依约履行债务,被质押的债权即可从中解脱出来,成为完全债权,所以被设定质押的债权的让与,就如同被设定抵押的房屋仍然可以买卖一样,要由受让人承受一定风险。当然,之所以仍然可以让与已经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最为根本的原因在于设定质押并未转移合同的权利,合同债权人对设定质押的合同权利仍有一定的处分权。

以上是由为大家介绍的债权转让具体有哪些风险,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间债权转让协议书

民间债权转让协议书

民间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文

转让方:身份证号码: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对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部分债权,以此来抵偿甲方所欠乙方_______________元的到期债务,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债权转让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清单

第二条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担保物权等状况说明

第三条甲方的承诺

1.本协议生效后,及时就本债权转让事宜向该转让债权的债务人_______________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

2.本协议生效前,转让标的从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并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本协议生效后,也不会再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3.本协议生效前,向乙方移交与转让标的有关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的原件,且对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

4.本协议生效后的_____日内,应积极、认真地配合乙方办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手续,迟延履行或拒不履行的,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乙方的承诺

1.本协议生效后,所拥有的对甲方的到期债务将归于消灭;

2.本协议生效后,本协议项下的该转让债权不能实现,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的清偿;

3.本协议生效后,当通过诉讼判决强制执行第三人的担保物时,甲方对担保物享有的部分担保物权优先于自身的受偿;

4.本协议生效后,积极配合甲方办理与该转让债权有关的手续,并承担一切手续的行政费用。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关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违约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不履行或迟延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并一次性支付所转让债权总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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