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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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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情况下委托代理关系终止?

添加时间:2015年6月8日 来源: 成都民间借贷律师   http://www.tzszls.com/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发生以上情况或以上情况之一便终止委托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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