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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3万元15年没要回,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添加时间:2017年1月15日 来源: 成都民间借贷律师   http://www.tzszls.com/

借出3万元15年没要回

1999年,陈某向朱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直拒不还款,在2014年底被朱某诉至法院。陈某辩称此案已超过两年诉讼时效。 一审、二审法院认为,双方未约定还款时间,出借人可以随时主张返还,为此判决借款人偿还本金及利息。

1999年出具欠条,2014年诉至法院,间隔15年之久,貌似超过诉讼时效。其实,诉讼时效的起算,因是否约定还款时间而不同。如果对还款时间有约定的,诉讼时效自约定到期日起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依法无法确定的,则出借人可以随时主张返还,故诉讼时效自主张的还款之日起算。

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对于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有以下几种:

1、双方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借款期限届满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借款人在返还期限届满仍未履行的,自返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双方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但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仍未履行的,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3、双方在借条中未约定借款期限或者约定借款期限不明确,也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贷款人为借款人确定了返还借款期限(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必要准备时间),而借款人在贷款人确定的返还期限届满仍未履行的,自贷款人确定的返还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4、双方在借条中未约定借款期限或者约定借款期限不明确,也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贷款人亦未确定返还借款期限,而且借款人也未明确拒绝的,如果借款人在法律规定的准备时间届满仍未履行的,自法律规定的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5、双方在借条中未约定借款期限或者约定借款期限不明确,也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而且贷款人在催款时未确定返还借款期限,如果借款人在贷款人催款时明确拒绝履行的,自借款人明确拒绝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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