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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工程拖欠款的应对

添加时间:2017年5月25日 来源: 成都民间借贷律师   http://www.tzszls.com/
1.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督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推进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标准,把按合同兑现工程款和支付农民工工资作为重要的信用要求,评价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建立信用档案,约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严格合同管理 完善《建设法》、《合同法》等配套的相关法规、制度,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行为,保护建设工程项目双方合法权益,惩办违法损害市场主体的行为主体。建设单位必须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进行工程验收,结算和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承揽工程应进行充分的项目风险评估,增强合同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严格按合同加强工程质量、工期等管理,避免因工程质量、工期问题造成拖欠工程款纠纷。 (二)从建设单位约束角度分析 1.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可以实行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由担保人支付,但担保人可依法要求房地产企业提供反担保,施工企业也应对等提供履约担保。对于未提供这两种担保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凡已开发完成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对其新开发项目不给颁发施工许可证。对违反合同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建设用地审批、资质年检、银行信贷等方面给予限制。 2.对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强调量力而行。应根据财力状况,合理确定负债建设规模,建立有效的偿债机制,禁止以拖欠工程款的方式转嫁资金不足的症结。对已形成的政府工程拖欠款,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从本级财政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清偿拖欠工程款。 3.其他项目工程可参照以上两类工程应对处理。 (三)从施工企业行业防范管理角度分析 1.自律防范。  施工企业应教育每个职工树立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文明施工,确保质量;加强行业、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共同反对和抵制不合理的低价竞争行为;维护行业信誉,坚决反对和抵制工程转包、挂靠施工以及违规分包等有损行业信誉的行为。 2.加强事前控制,评估建设单位的资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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