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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问题纠纷案例汇总

添加时间:2018年3月21日 来源: 成都民间借贷律师   http://www.tzszls.com/
  欠条问题纠纷案例汇总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欠条问题纠纷案例的汇总,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 一张为解除同居关系签订的精神损害赔偿欠条
  q:我与男友张某通过某交友网站相识,之后不久建立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后来我提出结婚登记的要求,但他说户口还在前妻那里,所以暂时无法办理结婚登记,等事情处理完毕再结婚。当时我相信了他的说法,但一段时间过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坚持要求办理结婚登记。这时张某发现无法再隐瞒下去,便向我坦白自己其实还没离婚,因精神空虚而通过交友网站找到了我。
  知道真相后,我痛苦不已。而他的妻子知道了他的不道德行为后,坚决跟他离了婚。他又找到我,我也毫不犹豫地拒绝与他继续交往,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事后,张某向我出具了一张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的欠条。但那张欠条他却迟迟不予支付,我想把张某起诉到法院,请问我的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详细]
 ● 李洪涛因债务纠纷诉宋传滨案
  上诉人李洪涛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2001)广民初字第793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李洪涛、被上诉人宋传滨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1997年,原、被告口头商定原告给被告建房五间。房子建成后,被告无钱支付建房费,给原告出具了欠据一份,内容为:“欠到建筑费肆仟贰百五十元正,李洪涛,97年6月3日”。后经原告数次催要被告拒付,原告最后一次向被告要钱是1999年9月份。庭审中,被告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赔偿损失或修复房屋,但在限定期限内未交纳反诉费。
  原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商定的建房口头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拖欠...[详细]
 ● 饶颖拒交“欠条”原件
  “饶赵案”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日前经二中院民事裁决,似乎已经告一段落。昨天是财产权属纠纷举证期限的最后一天,双方在海淀法院第五十法庭进行证据交换。饶颖与赵忠祥的代理律师王富到庭举证,饶颖拒绝提交“欠条”原件。
  在庭上,饶颖提交了3大类的9份证据,王富也提交了2份报纸作为证据。据饶颖介绍,她的证据主要分为3大类,第一部分是欠条、录音光盘以及根据录音整理的文字,饶颖表示光盘内有她向赵忠祥要钱时两人的对话;第二部分是两张录音光盘,可以证明她与赵忠祥之间已经谈婚论嫁;第三部分是城建二医院院长等人的证明证词,其中包括一位名叫马玉梅的目击证人的证言,据称她曾见到赵忠祥给饶颖送欠条。
  但是,饶颖没有向法庭提交关键的证据———“欠条”原件...[详细]
 ● 反诉反驳一字差 判决结果大不同
  反诉和反驳是诉讼中常见的两个法律术语,但你如果不能正确分清它们的区别,甚至在打官司时颠倒使用,就有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法律后果。江苏省海安县人李某就因为在打一起买卖合同货款纠纷官司时,对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请求只提出反驳,未提出反诉,而导致法院拒绝启动产品质量审理程序。7月8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书中,再次确认一审判决,要求被告李某给付原告温州市某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器公司)货款20000元。
  2001年1月,电器公司和李某发生买卖电器开关业务往来。至同月24日,双方结帐,李某尚欠电器公司货款20000元,其向电器公司出具了欠条一份,载明:欠开关款贰万元整。2004年1月18日,电器公司向李某催要货款,但李某以电器公司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引起诉讼...[详细]
 ● 有借款欠条能否打赢债务纠纷官司?
  借钱给别人时,不论借钱金额的多少最好都要让欠债人写个欠条,这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最简单的方法,但有时候明明握着借款人当时写的欠条,还不一定能够打赢官司。最近惠东县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却出现了不一样的结果——虽然“债主”持有“借债人”亲笔签名的欠条,却没有得到法院支持,不服上诉后,被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张欠条,却有两种不同的解释
  2008年3月初,闵先生拿着两张借据,到惠东县法院起诉程某、沈某。江说,张宋两人因为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向他借了6万元,约定月利率1分5厘,有他们亲自签名的两张欠条为证。本来约定2007年7月偿还其中一笔...[详细]
 ● 男子美容院救“红颜”遭暴打 索去钱财还被迫写欠条
  张某在浙江慈溪某美容院和一位“红颜知己”相识后,答应帮她“跳出火坑”,谁知“英雄救美”不成,却被美容院黄某等人一顿暴打,并索去钱财还写了欠条。近日,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09年10月16日下午,张某到慈溪白沙路街道一无证美容店敲背。当时给他敲背的是一名自称王某的女孩。王某告诉张某,她是被骗过来被迫接客卖淫,请求张某帮她逃走,张某答应找人去救她。
  当晚9时左右,张某联系了一“黑车”司机一起来到该美容店旁。张某进去后趁店主不注意,把王某叫了出来。王某立马上了“黑车”,并要求司机开车离开,张某没来得及上车就被追赶出来的黄某等人扣留。黄某等人对张某实施殴打,并以放跑王某为由向张某索要损失,迫使张某写下一张欠条,并拿走他身上1370元,才将他放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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