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建立情况反馈制度。将收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轻重缓急分类整理,每年7月中旬、12月底集中向所涉地方、部门主要领导反馈。收到反馈的地方、部门通过会议通报、提醒教育等方式,调查处理异常问题,并将调查、整改情况上报市纪委监察局。2013年以来,共向35个单位反馈了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是建立提醒谈话制度。完善谈话提醒机制,市纪委信访室对群众意见较大、存在错误倾向但未构成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2013年以来,已谈话党员干部1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9人。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关爱教育勤政廉政半月谈活动,每次谈话时指定1名存在违纪苗头倾向的党员干部作为谈话对象,听取其汇报半个月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出存在问题,及时改进纠正。